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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简介
时间:2017-08-0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

  永济市检察机关设立于195258日,成立之初称永济县人民检察署,19549月永济县人民检察署改称为永济县人民检察院,195811月永济县行政区域并入运城县,检察院并入运城县政法部。19615月恢复永济县区域建制,永济县检察院也相应恢复成立。19941月,永济县撤县设市,同年2月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,永济县检察院改称为永济市人民检察院。 

 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市府西街七号,现有在编干警44人,其中: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9人,行政工勤人员5人;内设机构有:办公室、政治部、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。现任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向阳。 

  永济检察机关成立、特别是恢复重建以来,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、市检察机关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下,在人大及常委会严格监督下,在政府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,历任检察长和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干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紧紧围绕各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依法履行检察职责,加大力度,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,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;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,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;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;深入推进检察规范化建设,扎实开展规范检察活动专项整治工作;扎实推进检察基础设施建设,巩固发展根基,努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;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;坚持党的领导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法治精神,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。切实做到了作风有新改观,纪律有新加强,创新有新思路,工作有新起色。 

 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的“先进办案单位”、“办理渎检案件先进县区院”、“办案标兵”、“案件管理改革先进单位”等称号。多次被运城市委、政府、运城市院表彰,多次荣获“先进检察院”、“先进单位”、“第一名”、“优秀奖”、“优秀组织奖”;反贪局、公诉科在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”中荣立集体一等功。涌现出一批全国、全省、全市检察系统“英模”、“模范”、“办案能手”、“模范检察官”、“十佳检察官”、“优秀公诉人”、“优秀侦查员”及“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”等先进模范人物。一名干警家属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特邀代表出席最高检英模表彰会,受到中央及高检院领导接见,反渎职侵权科代表刘小串参加最高检举办的查办反渎侵权座谈会,受到高检院领导的接见。 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永济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“四个全面”践行检察工作主题,坚持党的领导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法律精神,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服务改革,保障民生,强力推进永济检察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崭新局面,为打造“五个永济”、建设明星城市,为加快推进“五大战略”、建设“四基地一名城”,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。 

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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